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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正声明
近日(7月12日)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综合整治“内卷式”竞争,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、整治商标侵权等问题,狠抓监管执法强化行为,比如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等,就属于商业宣传违法行为。
贵州省铜仁梵净山酒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,作为扎根于世界自然遗产梵净山腹地的铜仁白酒领军企业,铜仁市白酒行业协会秘书长单位,前身为建于1952年的国营江口县酒厂,贵州第一批老字号企业。七十余载匠心传承,我司始终秉承“守山·护水·酿珍品”的品牌理念,依托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天然禀赋,专注于梵净山酿造工艺的传承、生产技术革新与白酒文化传播,现已发展成为集研发、生产、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酒业集团。
我司是第33类(酒类)“梵净山”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(商标注册号:226845,该商标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等法律法规的严格保护,我司依法享有在酒类商品上使用“梵净山”商标的专用权,以及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。
根据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公布的,以下均属于典型违法违规行为:
1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;
2、伪造产品产地,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、厂址等质量不合格行为;
3、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,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等不当价格行为;
4、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,或者没有正当理由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。
近期,我司发现并掌握证据表明,市场上存在多起严重侵犯我司“梵净山”商标专用权的行为,主要表现在:
1.“擦边球”式侵权:部分商家在产品名称、包装装潢、宣传用语上使用“梵净山”品牌白酒,使用与“梵净山”高度近似的名称、标识或元素,意图混淆视听,误导消费者。
2. 误导性使用:部分主体在宣传、销售过程中,不正当地暗示或明示其产品与我司“梵净山”品牌存在授权、合作等关联关系,进行虚假宣传。
3. 公然侵权:更有甚者,直接在其生产的酒类产品上非法使用与我司“梵净山”注册商标相同或极其近似的标识,性质恶劣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损害消费者权益及我司品牌声誉。
针对上述侵权行为,我司严正声明如下:
1.立即停止侵权:所有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侵犯我司“梵净山”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,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生产、销售、许诺销售、宣传推广任何带有侵权标识的产品,停止使用任何可能造成混淆的近似名称或宣传语。
2.消除侵权影响:侵权方应立即销毁所有侵权产品、包装材料、宣传资料,并在其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内公开消除影响。
3.承担法律责任:我司已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取证、行政投诉、司法诉讼等一切必要法律手段,对现有及后续发现的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。对于拒不停止侵权、情节严重者,我司将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、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,绝不姑息。
4.渠道管控:我司正加强市场巡查和渠道管理,对销售侵权产品的线上线下平台及经销商,将依法采取包括要求下架、终止合作、追究连带责任等措施。
正品指引
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请认准“贵州省铜仁梵净山酒业有限公司”或“铜仁市净山酒业有限公司”出品,并认准我司官方授权的销售渠道购买“梵净山”品牌系列白酒。消费者如发现疑似侵权产品或线索,欢迎通过我司官方客服渠道进行举报(举报电话:400-150-7979)。您的支持是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。
重申品牌承诺
我司珍视“梵净山”品牌承载的世界自然遗产荣耀与七十余年的匠心传承。守护“梵净山”金字招牌的纯净与价值,不仅是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,更是对消费者负责、对市场诚信负责、对世界自然遗产梵净山负责的体现。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捍卫“守山·护水·酿珍品”的品牌理念,守一方净土,酿传世名酒,持续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酱香白酒。
特此声明!